2012年3月18日星期日

代表委員建言遏制高價采購 工作服價值3000元

代表委員建言遏制高價采購 工作服價值3000元
)“嚴禁領導幹部插手政府采購活動工作服”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明確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11年在資源開發、産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共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542件。此前財政部也發文要求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産品。

近年來,隨著中國政府采購規模持續擴大,也出現了“高價采購”“豪華采購”“指定采購”等采購亂象。部分代表委員建言盡快遏制采購“三亂”。

高價采購:斬斷“雁過拔毛”的“黑手”

兩會上,“高價采購”成爲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

“如果說背後沒有貓膩,誰信?”一位參與了政府采購工作的人大代表說,一個知名度較低的“雜牌子”以非常微弱的優勢中標,二十幾萬塊錢的電梯只比知名品牌便宜幾千塊錢。

“一些地方政府采購競標,比的不是價格、不是質量,而是關系和公關。”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史贻雲說,不花錢送禮搞關系,很難拿到政府采購的單子,而這些“額外花費”會通過擡高價掙回來。

代表委員認爲,要刹住這股“歪風”,關鍵在于制度完善。全國人大代表、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說,政府采購的整個過程基本在財政部門之間進行,監督實際上還是一種體制內監督,公開公示信息往往太過簡單,社團體制服會力量難以進行有效監督。

“要打破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單一行公司制服政 監督。”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中央委員張鳳寶認爲,應充分引入社會監督、網絡監督機制,采購部門和監督機關要及時、無償地將政府預算、決算細目和采購各 環節信息毫無保留地向社會公開。當然,這應加快出台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彌補法律盲區,建立采購價格常態化對比監管機制,加大對政府采購的過程監督和違法 違規問題的懲處力度。


指定采購:遏制采購成“專供”

近年來,由“指定品牌”或爲某品牌、某背心訂做生産供應者“量身定做”團體服標准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購備受诟病的原因之一。

全國政協委員、海口市副市長謝京說,“指定采購”,使得某些人或某些部門在政府采購中爲某種特殊利益把招標當成了糊弄上下級及群衆的擋箭牌,“這不僅有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可能存在某些人想從招標采購中獲利的行爲。”

張鳳寶代表認爲,原則上不得提出指定品牌要求,但如果有充分合理理由必須采購某個特定品牌,也必須經過嚴格報批審核,團體服訂做而不能隨心所欲。

而要順利實現這一點,關鍵要制定相應的通用和專用設備配置標准。代表委員提出,對于通用産品和服務項目,政府應該規定統一的功能和價格標准,在制度上明確什麽情況下指定品牌、由誰指定品牌的問題,在評標中考慮引入産品品牌分,避免制服訂做低質産品低價中標,特別是要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監管作用,對違規行爲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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